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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考试考后资格审核的通知
时间:2023/11/1 10:21:08   来源:三明财政会计信息网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关闭] [打印

根据省会考办《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建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31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会计中级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后资格审核对象

2023年参加三明考区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三个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2022年、2023年两年内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三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

二、审核时间安排

2023113日至1113日,请考生及时与报名点县(市、区)财政局联系

三、审核地点、咨询电话


报名点

地址

联系电话

三元

三元区财政局会计股(三明市东新五路三元区政府大楼8F30)

8224869

永安

永安市财政局会计科(永安市大同路66号)

3631656

尤溪

尤溪县财政局会计股(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经贸大厦22层)

6333983

明溪

明溪县财政局会计股(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号)

2862831

大田

大田县财政局会计股(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40号)

7236955

清流

清流县财政局会计股(清流县龙津镇凤翔街10幢)

5323300

宁化

宁化县财政局会计股(宁化县财福源广场9楼)

6829793

泰宁

泰宁县财政局会计股(泰宁县和平北街11号)

7861192

建宁

建宁县财政局会计股(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7971797

将乐

将乐县财政局会计股(将乐县三华大道49号)

2262566

沙县

沙县区财政局会计股(沙县广场东路2号)

5841929

四、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加盖单位公章的财会工作岗位聘任证书、文件(或有明确在本单位从事财会工作起止时间的证明)。

不同学历层次计算从事财会工作年限或者财会工作岗位聘任年限计算截止到20231231日,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财会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实习不能视为从事财会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财会工作年限。

五、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到报名点所在县(市、区)财政局进行考后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将按照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不符合报名规定条件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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