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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考试考后资格审核的通知
时间:2024/7/9 16:58:23   来源:三明财政会计信息网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关闭] [打印

根据福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度会计级资格考试考后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后资格审核对象

三明考参加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60分)的考生。

二、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高级资格审核时间:2024710日至712请考生留意报考点县(市、区)财政局具体审核时间公告。

三、现场审核地点、咨询电话

报名点

现场审核地址

联系电话

三元

三元区财政局会计监督股(三元区政府88F30)

8224869

沙县

沙县财政局会股(沙县广场东路2号)

5841929

永安

永安市财政局会(永安市大同路66号)

13055563322

尤溪

尤溪县财政局会计监督(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经贸大厦22层)

6333983

明溪

明溪县财政局会计股(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号)

2862831

清流

清流县财政局会股(清流县龙津镇凤翔街10幢)

5323300

宁化

宁化县财政局会股(宁化县财福源广场9楼)

6829793

泰宁

泰宁县财政局会股(泰宁县和平北街11号)

7832809

建宁

建宁县财政局会股(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财政局)

7971797

将乐

将乐县财政局会股(将乐县三华大道49号)

2262566

大田

大田县财政局会股(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40号)

7236955

四、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会计师岗位聘任证书、文件(或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师岗位工作相关证明)。不同学历层次计算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师岗位工作年限或会计师岗位聘任年限统一截止日期到2024年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到报名点所在县(市、区)财政局进行考后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将按照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生不符合规定报名条件,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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